劳动纠纷 新成立公司,雇佣总经理助理一名,口头协议,未签订劳动合同。其主要职责负责公司日常事务管理,包括制度起草,劳动合同签订等,工作能力比较差,关键人品不好。找他谈话后,在不到两月提交辞职报告。现跑到社保局告我公司未给他办理社保,及签订劳务合同要求赔偿6000元。请问我们该如何应对,该案收费多少律师愿意接?该案钱倒是不多,关键给我公司造成影响很坏。
2010-08-30 19:16 nik2248(四川-成都)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30 19:54
的确,此官司是个义气官司,建议积极应诉,本律师愿意代理,欢迎来电咨询。
2 都燕果律师 2010-08-30 21:53
建议公司方积极应诉,如有不清楚之处,可来电咨询。
3 喻远军律师 2010-08-31 05:47
单位应当办理社保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