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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是一名外企员工,合同期内担任该公司的工程主管,由于公司不按照劳动合同支付加班工资,我于2010年5月17日递交了辞职信,公司于2010年6月4日给我个人下发了从2010年6月7日起在家休息,上班时间等待公司电话的通知,从那以后公司就没有给我任何通知,并且已经停止支付我的工资,我两次去公司要求公司给予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和归还养老保险手册,公司都不给予办理,以我不得进入公司为由,并且向110报案,强行要我离开,针对我的问题,我真诚的希望您能给予解答,谢谢!
2010-08-27 15:34 nBg4332(浙江-绍兴)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8-28 07:53
你可以申请仲裁解决.
2 110网律师  2010-08-27 15:42
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3 110网律师  2010-08-27 15:45
1、公司给你下达的通知是不是书面通知?如果是书面通知,可以做为劳动仲裁的证据;
2、你有权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支付拖欠工资和归还养老保险手册,仲裁委会支持你的仲裁请求。
4 易明律师  2010-08-30 10:08
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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