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公正 父亲过世后,南充老家房屋拆迁,新核增4个平方,母亲在办理时要求去公正处公正.公正处表示,需要我们兄弟三人到现场签定放弃该4个平方产权协议,才能登记到母亲名下.咨询:1.是否有该法律规定?2.我在外地工作,无法赶回去,如何才能办理?
2010-08-30 10:19 cw33gy……(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30 15:48
符合规定。
2 喻远军律师 2010-08-31 05:40
是合理的,可以进行公证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