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我父亲,担任一个公司的总经理,不入股,不分红,只拿每个月6000元的工资。吸纳社会资金,老板拿走做别的生意,给社会资金予以2分的利息。两老板,一个同意将拿走的资金还给客户,一个没有现金还。公司共筹集资金大约2000多万,两老板各拿走1000多万。如果现在有人告的话,将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如何量刑?
2013-08-24 11:59 小白兔的胡萝……(陕西-榆林)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电话:1 2013年08月24日 14时49分
单位吸收存款500万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基准刑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30万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4 12:05
要承担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 何翠主任律师 2013-08-24 12:07
要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诈骗罪,具体需要看证据材料确定,若您父知情该公司是做的该种违法事情,属于共同犯罪;不知情,不构成犯罪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24 13:01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行为。
5 康治斌律师 2013-08-24 13:42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依法需要被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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