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内,想马上辞职,但提交书面申请未够一个月! 我跟公司签了两年合同! 合同上标明申请辞职需要提前三个月提交书面申请并被批准后方可离职!(合同没写提前一个月提交) 否则就扣除服装损耗费! 上班前交了1500元的押金,公司口头说是1000工具押金,500服装押金(金行),给我的收据是: 兹收到 XXX 服装费 工具款 1500元,并有公司财务盖章! 现在是合同期内的第3个月,我于一星期前提交了书面辞职申请,但公司没批,说如果我坚决要走的话1500押金全部扣除, 现在我想做完这个月最后几天,下月一号就离开这间公司,但公司里还有一个月工资2000(一般下月7号发工资) 还有1500的押金没拿,如果我提交书面申请未够一个月就走人,我的工资和押金还能拿回来吗? 我应该怎么做?
2010-08-30 09:30 小小打工仔(广东)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30 10:08
提前30天就可以辞职。
2 110网律师 2010-08-30 10:42
提前三个月书面申请辞职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无效。提前一个月即可。即使未提前一个月,公司也不应扣工资,押金应退还。否则,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