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专家们:上午好,我有个法律小问题,谢谢!
专家们:上午好,我有个法律小问题,谢谢! 我现在在厦门工作,还要八个月合同才到期,但我现在有事务心回家,公司又不肯让我走,我想我只有自动离职。但听说合同法是这样的:如果我在第一家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以后就不能和第二家公司签订合同。是这样吗?谢谢!
2010-08-30 08:50 ming90……(福建-厦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30日 12时37分
1、合同到期,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不能强求你留下
2、建议不要自动离职,因为可能会影响你索要经济补偿。
3、即使你现在要离开,直接提前30天就可以,期满单位就必须为你办理手续
2 陈晓云律师  2010-08-30 09:27
你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通常情况下,提前30天书面通知单位;
2、单位存在拖欠工资、未办保险等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情形的,可以随时通知单位后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后,单位有义务出具离职证明。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