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建筑工地因工意外死亡索赔 一男子今天在建筑工地上班时从高架上坠地身亡。现年36岁。家中独子。父母健在但都70多岁了。还有妻子35岁,女儿6岁。请问该索赔多少金额合适?
2013-08-23 14:28 杨湖坤(重庆-永川)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3 14:31
要先申请工伤认定的
2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23 15:05
申请工伤认定。一步步来。联系律师帮助你。
3 110网律师 2013-08-23 14:39
先申请工伤认定吧,认定工伤以后,再按照工亡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这涉及到他本人的工资以及所在地区的工资金额。
4 乔春长律师 2013-08-23 15:31
50万以上
5 冉兵律师 2013-08-23 21:20
40万起价。委托律师根据具体情况计算。
6 张宰宇律师 2013-08-25 07:05
一、工亡理赔的大致流程:收集好在用人单位上班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证人证言后申请工伤认定,再主张工亡保险待遇。
二、大额工亡赔偿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4565×20=4913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708.16×6=22248.9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交通费
三、计算数据来源:
(一) 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二) 2013年3月18日,重庆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发布《201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3.2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573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5018.64元
(三) 2013年5月24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 《2012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498元》
(四) 2013年5月24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2012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1035元》
二、大额工亡赔偿费用:
1.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4565×20=491300元
2.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3708.16×6=22248.96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4.交通费
三、计算数据来源:
(一) 2013年2月22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4565元。
(二) 2013年3月18日,重庆市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重庆调查总队发布《2012年重庆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6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383.27元;
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6573元,农村居民消费性支出:5018.64元
(三) 2013年5月24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 《2012年重庆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4498元》
(四) 2013年5月24日,重庆市统计局发布《2012年重庆市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103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