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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浙江杭州,想咨询下:男女双方均二婚且各有一子女,男方的女儿一直跟随其生活
我在浙江杭州,想咨询下:男女双方均二婚且各有一子女,男方的女儿一直跟随其生活 我在浙江杭州,想咨询下:男女双方均二婚且各有一子女,男方的女儿一直跟随其生活,女方的儿子跟随其前夫生活,男女二婚时男的女儿已成年,女方儿子未成年,男女婚前均有房子一套,婚后达成 协议两套房都写上各自的名字,几十年后,假如男的去世,房子该如何分配?假如女的去世,房子又该如何分配?女方的那个儿子在法律上是判给她前夫的,她没有抚养权的,一直以来都是男方的女儿一家在照顾他们,但女方经常去看她儿子,这样女方的儿子在法律上有分配的权利和义务吗?
2013-08-23 09:41 微信用户(浙江-杭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23 09:42
还是有的
2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8-23 09:59
有继承权
3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3-08-23 10:09
作为遗产。配偶子女可分配。男方的财产,儿子无权继承。女方的财产,女儿长期生活,建立了抚养关系,可以继承。
4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3-08-23 11:43
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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