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动迁房屋重新安置不知行不行? 前几年我家有一套在浦东新区茂兴路的房屋,面积为24平方米,当时房屋中有四个人的户口:78岁的母亲,70岁的父亲,49岁未婚的大令青年弟弟(后经鉴定为三等智力殘疾),26岁未婚的我儿子。这套房子动迁了,我家只分到了三林地区一套80.64平米的二室一厅的房子。现在我和我爱人双知青都回上海了,经多方了解,都说我们有三代人口的房子,无论如何都不至于只分到一套80.64平米的二室一厅的房子。现在,我作为我弟弟的监护人,为了维护我弟弟殘疾人的权益和我儿子的合法权益,我想按当时的人头加砖头的政策,对我家的动迁房屋重新安置不知行不行?如果行,请你们当律师,能胜诉吗?
2010-08-28 21:28 Qiv3141(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8 21:29
需根据当地的动迁补偿安置政策来确定。
2 李军律师 2010-08-29 10:23
补偿方案不违反当时动迁补偿政策的话,很难再提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