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 结算纠纷 劳务合同约定结算方式是单价承包,数量以实际计量,合同约定包含自进场以来的所有费用含误工费,约定工期是4月15-7月30日,实际进场时间3月份就开始施工,7月份结束,合同签订时间为4月3日,合同结算是否按数量×单价形式,由于前期效率低下,乙方要求按4月15日以前完成的按零工形式额外支付合理不合同签署是企业与无劳务资质的自然人即民工代表签订的,有无法律效应
2010-08-28 14:34 ZuM1683(黑龙江-哈尔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28 14:40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按照你们之间的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