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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子一事
关于房子一事 我们08年在北京买房(儿子在北京工作)     产证是母子各50%(当时儿子是单身)     今年7月儿子结婚了(7月领证)   婚房是在儿媳买的贷款房(儿媳一个人产权)   我和儿子的那套房现在出租了(已出租了一年多了)   租金正好还贷款    现在儿媳对儿子提出要将我们那套房儿子的名字去掉改成她的名   我有点接受不了    请问律师   如果这50%改成儿媳的名字   今后不管碰到什么事   这50%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谢谢
   另外儿媳这套贷款房(30年的贷款期只还了三年)   现在他们结婚了   今后不管碰到什么事   这套房子又和儿子有否关系   谢谢
2013-08-18 21:03 jmlm(上海-宝山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张向锋律师  电话:15921939500  2013年08月18日 21时32分
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夫妻共同财产。
2 110网律师  2013-08-18 21:08
1、50%的房产过户给儿媳, 也是夫妻共有财产;2、儿媳买的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就贷部份属于共有。
3 张兵律师  2013-08-18 21:11
你好,如果你和儿子的房子写上儿媳的名字,那么属于共同财产。
儿媳的这个贷款房,应该是婚前购买,你儿子参与了婚后的还贷,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儿子可以主张婚后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
4 110网律师  2013-08-19 20:49
你好,你的问题是这样的:1、是的,假如改成对方的名字,变成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分,但您儿子也可以主张贡献较多,要求多分。2、儿媳的房子如果是她婚前买的则属于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还贷部分属于夫妻夫妻共同财产。婚后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如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或者来所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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