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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我因公司派遣到廊坊出差,原来时间预计是至少半年,所以房东要求付六押二的条件我也答应并签署了租

房合同,2010年5月15日-2010.11.15日,因为公司调动,临时通知调离,只有一周时间,未能提前一个月

通知房东。估计要有1个月房租作为赔偿,或者帮房东找好下家。我想尽量挽回1个月房租,房东开始同意

和我条件一样发布信息转租(付六押2),但转眼条件又变了,说下家只能从现在起租到11月15日(之后

收回房子),只有两个半月,并且押两个月。这种条件我怎么可能找得到下家?估计1个月房租我是肯定

拿不回了,那么请问,因为我马上就要离开廊坊,如果房东此时回避或借机说不在不来交易,除一个月房

租的赔偿外我剩余的2个月押金和1个半月房租拿不回怎么办?应该采取怎样的方式?
2010-08-28 10:17 yusi41……(河北-廊坊)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8 10:29
您好,以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2 李艳波律师  2010-08-28 11:55
你好,合同当中是否有约定,如果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房屋押金和剩余房租应当退还给你,如果协商不成,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要不就放弃押金和租金,可以来电。
3 李建成律师  2010-08-29 15:04
以合同的约定的方式解决
专业的法律问题,建议你尽早寻求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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