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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纠纷~~~
租房纠纷~~~ 08年3月1日租房,签了两年合同,房租1200,押一付三,季付。今年3月到期后,没续签,但我继续交房租,房东也继续在收,现在已交了2次。合同中约定了除非拆迁等不可抗因素才能直接让我搬出去,但没约定合同到期后要我搬该怎么做。最近房东说有急事要收回房子出售,让我月底搬出去。现在问题是,房租已交到9月底,房东却振振有词说提前一周给我讲已经留给我足够的时间找房子搬家了,况且合同早就到期……。昨天电话中闹的不愉快,要我约定个时间期限搬出去。我想问此时,我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另外,房屋中有几处地方受损,一根电器电源线被老鼠啃断(老冰箱的,从来没用),一处是橱柜的门,一个是纱窗,都有5厘米直径的洞,被老鼠啃的。这个损失应该由谁来承担责任?我担心退房的时候房东东说西说,至少我现在要占到理。到时候出现冲突的时候能拿出来讲。请各位大律师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2010-08-27 11:17 guansh……(四川-成都)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27 11:34
既然合同已经到期,房东可以这样处理。至于其他问题建议到时再说。
2 喻远军律师  2010-08-28 07:39
合同期满后的关系是不定期的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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