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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对方私自在合同上增加了条款,我发现后拿回了全部合同,合同还有效吗
房产买卖对方私自在合同上增加了条款,我发现后拿回了全部合同,合同还有效吗 我是房产交易的卖方。在签订了三方合同后,中介说要再签一份与房管局一样格式的合同给对方审核贷款用的。当时买家不在场,我签完后由中介拿给买家签名。合同拿回来后,我发现多了一个条款:要我承担个税。因为三方合同时,约定全部税费由买家负责的,所以我不认同,就收回了这份我签过所有合同。拿回来后这份合同是否可以当作废了(因为对方没有这份合同了)?另外,对方现在一直不联系签这个格式合同给银行的事,银行也说对方的按揭因没有合同办不了,我已经在银行信货员那里签了同意卖房给买房的证明。因此而造成交易没法进行下去,我要不要承担违约责任?
2013-08-18 16:15 gdmcgg(河北-廊坊)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18 16:22
这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2 孙新律师  2013-08-18 16:23
你没有违约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3 刘海琴律师  2013-08-18 16:32
你不承担违约。
4 刘青芳律师  2013-08-18 16:42
你好,你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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