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问题 我单位有一名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轨道将两只脚切掉,已参加工伤保险,并已工伤认定,住院医疗费全部由基金支付,伤愈出院后做了伤残鉴定5级,受伤后单位一直给其开资并给一定的陪护费。问:定级后我单位还需给他赔偿哪些项目?实际工资1100元,而参保基数是878元。由基金支付赔偿后,单位还用给补差吗?其工资及陪护费是否应该停发?
2010-08-27 22:22 LvK1841(黑龙江-齐齐哈尔)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周泽高律师 2010-08-27 22:29
走法律途径为好,可以要求工伤保险机构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