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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赔偿问题咨询
车祸赔偿问题咨询 十八女孩和男同学在路边被面包车撞到,交警裁订责任全在车方。伤好之后,女孩子脚上有明显的伤痕未消。当时车主愿意付一千五的赔偿金,但是因为车主不愿意给男孩子赔偿金,造成有一方协议未达成。交警方下达的调解结果是三方未达成协议,说是叫我们去起诉。但是在女孩子这一方,并没有想起诉。希望能够协议解决。可是交警说这种情况必须要三方达成协议才能解决。 
想请问一下:第一,难道他们要打官司我们也必须陪着打? 
第二,交警现在下的是初级程序,我们是否还要以要求调解。 
第三,如果打官司,我们可以要求哪些陪偿。 
当时送去医院时,只在观察室呆了两天,后一直在家休息。医生开具的病情说明是在家休息三周。这个证明是车方拿着,如果打官司的话,我们能束要求车方出未医院的伤情证明。
2009-01-20 16:24 引初桐(四川-德阳)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1-20 17:00
1、可以自己协商解决。
2、调解是自愿的,不是必经程序。
3、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等。
2 110网律师  2009-01-20 16:51
可以调解,部分达成一致的可以制作调解书,其余应诉讼
3 李英俊律师  2009-01-21 00:04
就你所谈到的情况,可能只有起诉才能解决.
4 杨一林律师  2009-01-21 19:06
可以仅就你们的部分与对方达成协议。
5 孙新律师  2009-01-29 11:36
调解不成应通过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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