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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软件侵权的问题
关于软件侵权的问题 我曾经任职于一家软件公司做程序员,公司开发的产品是一款行业工作流程管理软件,我是软件开发的核心成员。后来我离职自己成立公司,重新开发一套这样的行业软件,并已取得国家版权登记。
1、因为是行业工作流程管理软件,行业内的工作流程是相对固定,所以我开发的软件和曾任职公司的软件在工作流程步骤上有很大相似,比如都有合同登记模块,工作安排模块,人力资源模块等。
2、我开发的软件和之前公司的软件是使用同样计算机语言编写,但软件源代码是我重写的和以前的不一样,软件程序实现某个功能用的技术也不一样(比如对某个数据操作,他用的是A方法,我用的是B方法)
3、我在曾任职公司确实学到了很多知识和技术,并对我目前开发的软件有很多帮助(之前公司不存在专利技术)
现在曾任职公司要告我的软件侵权,请问我这样算不算侵权?
2013-08-16 10:20 kkbbvv(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8月16日 10时26分
你好!是否侵权首先要看软件的源代码是否相同,其次,你离职时公司与你是否存在竞业限制条款等。
2 代雨庭律师  2013-08-16 10:59
需要做鉴定确定是否侵权。
3 张向锋律师  2013-08-16 11:01
1、重新编写的源代码,不构成侵权。

2、公司没有支付补偿金,竞业协议无效。

3、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4 任涌律师  2013-08-16 11:11
1.如果你能真的是自己开发的,也许不构成,但最好是让律师看了材料再判断。
2.没支付补偿金代表公司违约,不代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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