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要求赔偿不? 我们在富士康科技集团群创事业处上班,,现在群创事业处都搬到宁波去了,,现在我们这都没有事做了,,,只是还有个人资部在这,他们天天就要我们去别的事业处支援,,,我们只要去支援我们的资料就到支援的那个事业处了,我们可以不去支援不???还有我们可以要群创事业处赔偿我们不????我们签的富士康科技集团群创事业处的合同,,我们是不是可以不去富士康科技集团其它事业处上班????如果按劳动法我们应该怎样做????
2013-08-13 20:41 liaodm(广东-深圳)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8-13 20:55
你好,可以要求赔偿,一年赔偿一个月工资。
2 江珍来律师 2013-08-14 05:09
你可以不去,你这种情况离职时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在司法实践中,怎样收集证据、收集什么样的证据对裁决的胜诉与否是非常关键的。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