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房产证办理是否名字一定要和动迁协议上一样? 要动迁的房子是老公外婆留下的,公用租赁房。户口本上只有我和老公二个人的名字,所以签订的动迁协议也是二个人的名字。现在房子已经动迁了,动迁后分到一大一小二套房产。现在老公的原因,造成我们夫妻关系破裂,我想办理离婚。我们商量下来是大的给我,小的给他。这样大的这套是不是可以办理产证的时候直接只写我一个人的名字。还是一定要根据动迁协议上二个人的名字都要写。如果不能只写我自己的名字的话,我现在想办理离婚该怎么办?
2013-08-13 11:56 tongha……(上海-长宁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3-08-13 12:05
具体咨询拆迁办
2 张向锋律师 2013-08-13 13:04
要和动迁协议上一样,办理产权主证后,你们再可变更。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咨询。
3 110网律师 2013-08-13 13:54
1、应该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只要另一方同意,但具体还是要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
2、若现在就想离婚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或者房屋折价货币补偿。
具体可电话咨询。
2、若现在就想离婚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或者房屋折价货币补偿。
具体可电话咨询。
4 袁文祥律师 2013-08-13 14:22
一般应该!建议尽快委托律师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
5 王晔律师 2013-08-13 14:46
要和动迁协议上一样,办理产权主证后,你们再可变更。若现在就想离婚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或者房屋折价货币补偿。
6 原丹律师 2013-08-13 15:44
要和动迁协议上一样,办理产权主证后,你们再可变更。若现在就想离婚的话,双方可以签订一个关于房屋分配的协议;或者房屋折价货币补偿。
7 李军律师 2013-08-14 13:23
你们可以签订书面协议对房子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