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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3年5月初怀的孕。6月份的时候相
我在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3年5月初怀的孕。6月份的时候相 我在我想咨询一下。我是2013年5月初怀的孕。6月份的时候相关领导找我说要调职因为考虑到怀孕不能出差我答应了调职。因为同在一个公司离职后我以后随着入职就办了。一直上着班。可是离职手续办完后,新入职手续公司相关人一直迟迟托着不办理。同事去公司开会回来我才知道公司已经没有我的职位。我每天上着班早晚报道公司竟没有人跟我说。我上的20多天可能没工资。我该怎样来维护我的权益请求帮助。
2013-08-12 15:47 微信用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12 15:58
你好,你们单位的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关系,你已经办理的离职手续无效。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所以,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并没有解除,工资也应当正常支付。如果单位拒绝承认这些,你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劳动仲裁。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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