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 我现在从事建筑行业已经2年多了,与公司签订了5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现在由于工作两年多来一直在加班,十分疲劳,每天平均工作10个小时以上。最近,由于另一个同事的辞职,工作忙不过来。于是我也提出辞职后,但是分公司领导不同意,我向他们提出了辞职申请和辞职通知书,他们没人接收,互相推诿。如果寄回公司,时间怎么算?(因为我在我们新疆分公司工作,公司在湖北)如果30天内他们不同意解除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证据吗?如果公司收到辞职通知单,还说没有收到,又该怎么办?
2013-08-10 23:18 御文轩(新疆-乌鲁木齐)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王来江律师  电话:15999138896  2013年08月11日 12时12分
提前30天通知单位就可解除合同,邮寄以单位在快递回执单上签字起算时间。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11 11:03
需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辞职,可以通过邮寄方式。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