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麻烦律师费心解答。 我在大连某小区交了首付买了一套房子,被告知得等开发商把房子从银行解压才能进行下一步,但是售楼人员承诺是8月15号能解压成功但是交完首付后被告知要等到9月中旬具体时间再未定,但肯定原来约定好的时间达不到。请问她这属于欺骗销售么?因为大连公积金贷款政策要变。可能会减少放宽额度,我怕时间拖得久政策变了。我会影响我贷款额度造成我经济损失。所以我非常在意交房日期9月15号可能就晚了。再一个买房时告知此房得房率为76%但交完首付让售楼人员翻看交易中心备案的套内面积算出得房率为71.5%请问这属于什么性质?以上两点我应该如何维权?
2013-08-09 14:12 475253……(辽宁-大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刘德斌律师 2013-08-09 14:58
可先协商要求退房。
2 110网律师 2013-08-09 17:19
关于得房率问题,销售口头告知还是书面告知?如果口头告诉,你得收集其它证据来证明得房率为76%。至于交房日期,得看合同的约定,如果晚于合同约定,你可以要求退房和请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另外,如果这套房子是在你们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抵押的,根据相关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的,可要求开发商支付首款的一倍作为赔偿。
3 110网律师 2013-08-09 21:31
什么时间知道抵押的
4 110网律师 2013-08-09 21:55
先协商要求退房。
5 毛健民律师 2013-08-10 12:19
提起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