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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去法律不保护部分,我还能要回多少钱?
除去法律不保护部分,我还能要回多少钱? 2010年我借十万元给顾某,并签下借条,当时口头定月利息是4分。并以银行汇款方式给其96000,扣下当月利息4000元。之后每月都有按时付息4000元,2013年顾某因资金紧缺不予付息,我要求其还款,可现在人已不知去向,得知他有车房在本地,我能要求法院申请其还款吗?
2013-08-09 09:48 独味生活(广西-梧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3-08-09 09:58
提前扣利息不合法,本金只有9万6.
利息付多了。
2 陈祖权律师  2013-08-09 12:31
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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