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V被前女友以借为由拿走不还,能通过法律手段要回来吗? 事情在31号上午9点30分,因家人不同意我特从长沙赶来衡阳跟她说清楚,可结果不怎么愉快,她就以借为理由拿走我价值1700元DV一台,事后一个小时她通过QQ告诉我说DV作为分手费不还我了,我以为她跟我开玩笑,直到今天打她电话不回才知道是真的!
2008-09-04 15:14 fkuefj……(湖南-衡阳)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8年09月04日 15时15分
可以起诉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