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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纠纷(房东无故要收取转让经营费)
门面纠纷(房东无故要收取转让经营费) 我租了一个铺位.一年租金由房东自己定;07年签了一份合同.房主半年一缴,口头协议房东20年内不自己做生意;最近房东把铺位卖给另外一个人了;现在这个房东前两天打电话给我要我给他多少多少钱;这个钱不属于房租费;这个费用叫转让经营费。我房租照样得缴。我怎么办?有什么法律可以保护我吗?
2013-08-07 22:29 ak47@a……(重庆-武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宋福文律师  2013-08-07 23:30
你只需要签订好租房合同就行  具体权利义务可以在合同中完善
2 张宰宇律师  2013-08-08 04:34
一、买卖不破租赁,租赁房屋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承租人请求房屋受让人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除非房东将房屋卖给其他共有人或近亲属,房东出卖租赁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的,承租人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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