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问题 2011年政府一个副县长和我父亲谈拆迁,并出了一份承诺书,承诺赔偿我们270²的房产 总计为三套,当时承诺给我们办好房产证并且有自由买卖的协议,但是父亲太粗心没有让那个副县长写上。今天去拿钥匙,公司人说我那个房子面积总计多了22个平方,需要交补偿款,而且说既然承诺书上没有承诺房产证就自己办。承诺书上有房屋的具体方位和面积数目,我没有那么多钱补上,请问怎么解决啊
2013-08-06 19:12 wuhuji……(新疆-喀什)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徐志远律师 2013-08-06 19:24
没有签字,承诺没有效力,没有钱,可以借阿。房产得要阿。
2 张 静律师 2013-08-06 19:31
房屋拆迁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有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的法定程序执行。在该法中也规定了政府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如果存在违法且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则权益被侵害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于补偿标准问题,法律规定是不低于周边房屋市场价格。另一类是: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拆迁,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及各地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办法执行,此类拆迁也应依法进行。补偿标准也应当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精神执行。由于房屋拆迁案件涉及众多部门,众多单位,征收过程中又有很多的部门作出各种行政行为,案件非常复杂,维护权益建议聘请专业律师。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6 20:54
找副县长让副县长出具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