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名货车司机,因为出了车祸,受害方要求赔偿,可是我这边老板跑了 15号就要开庭了,可是我这边老板怎么联系都联系不上,出车祸的车辆车主又不是老板本人,连他住的房子也不是他的名字,如果老板不出现是不是要我方负责啊?该怎么办?
2013-08-06 08:36 zxcvbn……(福建-三明)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06 08:47
你是否有过错
2 李德力律师 电话:18100599261 2013-08-06 10:41
车子是否有投保?如果有投保,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3 张 静律师 2013-08-06 08:4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