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事故该怎么处理 您好,我是2009年12月3日在中煤平朔按太堡露天二矿矿区内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当时是在车辆正常行使的情况下前车突然停车导致的追尾事故,且前车没有任何尾灯,包括刹车信号灯。之后在住院32天后因无法承担医院高昂的费用下被迫回家保养治疗。而后来交警给的答复是我负事故全部责任,也不给我事故相关责任书,请问我应不应该得到事故责任书,我该怎样处理事故对我造成的损失?
2010-08-24 00:12 丰生斌(山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24 00:29
应该出具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