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救被骗进传销的人? 我同学刚大学毕业就被高中一同学骗进了西安一传销组织,曾经一度失去联系,后来其父母报案,得来的结构是警察一个部门推另一个部门,根本就不受理,更有甚者说传销不犯法,传销他们不受理给拒之门外!!!父母为找孩子花光了积蓄,希望得到你们的帮组,谢谢啦
2013-08-03 16:50 ni鸿江(陕西-西安)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8-03 19:34
报警或者向工商部门举报
2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3 17:17
只有公安机关有权执法,律师也没有办法。
3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4 10:01
你好,属于公安机关职责,必要时可以向上级部门反映。。。。。
请采纳。。。。。
请采纳。。。。。
4 康治斌律师 2013-08-04 17:27
建议向上级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投诉,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线索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一)没有犯罪事实发生,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及时答复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
(二)不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将有管辖权的机关告知投诉人或者行政执法机关,并建议向该机关控告或者移送;
(三)公安机关尚未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四)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被投诉的公安机关管辖,且公安机关已作出不立案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应当要求公安机关书面说明不立案理由。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