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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房屋买卖情况(合同),算卖方违约么?
这样的房屋买卖情况(合同),算卖方违约么? 夫妻在房屋在买卖前为结婚状态,此房为妻子名下满五年唯一住房,签合同时房屋买方卖合同中备注:卖方愿意配合买方免除此房个税(满五年唯一住房可免个税),但因交易过程中因夫妻离异(房子仍在女方名下),办理过户时,国土局要求若办理免除个税,则需提供女方单身证明, 因单身证明需在老家办理, 如若单身证明不能按时提供从而产生的房屋交易个税,这部分的税费应该谁来承担? 买方还是卖方? 合同中注明的愿意配合是指一定要按照这个要求做么? 谢谢
2013-08-03 00:55 Leonid……(广东-深圳)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8月03日 08时22分
一般由买方承担税费。
2 张  静律师  2013-08-03 05:24
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是由买方承担
3 宋鑫律师  2013-08-03 06:53
你好,根据你们签订的合同约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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