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合同纠纷法律咨询
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交部分房款,但合同是黄色封面的,是不是旧版本合同,房屋预售证造假,可以追回房款吗?要求赔偿多少?房屋价格是开发商与我的公司谈的团购价,并且公司借了钱给我买房,这是三方关系吗?对退房有影响吗?我是不是房屋的持有人?可以在上诉书中要求法院对房屋价格公证吗
2013-08-02 12:52 张凯1987……(陕西-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党鹏律师  电话:18629082664  2013-08-02 14:00
无预售许可证的,买卖无效,可以主张退款并支付房款利息损失。
2 康治斌律师  2013-08-02 13:00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能一概而论。建议拿上相关资料向律师当面咨询为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3 陈晓云律师  2013-08-02 13:01
无预售许可证的,买卖无效,可退房退款并索赔。
由合同上的买方主张上述权利。
4 110网律师  2013-08-02 13:08
无预售许可证的,买卖无效,可以主张退房并索赔。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3-08-02 15:04
开发商还没有预售许可证,即便双方签订了合同,也属于无效合同,这样的房屋不能销售,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已付房款。
相关法律问题
无写入权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