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纠纷 我家于2009年从鲁姓人家购买一平房,该房是别人抵债给鲁姓人家的房子.“2003年张姓人家因欠鲁姓人家两千元钱,并由其妻子亲笔签下欠条,写道:“如果不按时还钱,三个月后将以房抵债.”2013年正值房屋回迁的时候并且回迁协议我家也已经签完,张姓人家突然回来索要房子,并以当初欠条无效的理由将鲁姓人家告上法庭,并且也以我家与鲁姓人家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为由将我家告上法庭.想问一下,我家正常善意购房并且已经买了5年之久,是否能够获得法律上的支持,我家的房屋所有权会受到影响.
2013-08-01 09:00 舞林萌主良(内蒙古-通辽)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王占胜律师 电话:13204773825 2013年08月01日 09时50分
如果你家知道该房屋属于抵债而取得的情况,你们所签的合同一般不会得到法律的支持,因为原房主与借款人签订的借贷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抵押的约定,不能还款直接将抵押物相抵顶的约定违反担保法的规定,该约定属于无效条款,既然无效约定,那么,你无法实现房屋所有权登记过户手续,因此保住房屋有难度。不过,还需要看有无其他证据证明房屋转让的合法性。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8-01 09:03
是否得到支持要看证据如何
3 110网律师 2013-08-01 09:05
一般情况法院不会支持对方的诉求
4 梁森律师 2013-08-01 09:07
是否得到支持要看证据如何
5 陈晓云律师 2013-08-01 09:15
张不同意抵债的,你家得不到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