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责任划分 一辆公交车在站台上完客起步行使中(还未出站),站台下突然一人不慎摔倒,小腿与公交车括擦(翻起一块皮,有踝骨有骨折),驾史员打120把伤者送进医院,好像费用要10万左右,有目击证明是人自己摔倒的,请问这样情况驾驶员有没有贡任,有应该负什么责任,要不要赔钱
2013-08-02 10:33 yj9422……(湖南)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梁森律师 2013-08-02 10:34
交通事故最好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提起索赔诉讼!
2 110网律师 2013-08-02 10:35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3 孙新律师 2013-08-02 10:37
报警,由交警做事故认定,按照事故责任赔偿。
4 徐志远律师 2013-08-02 10:40
如果有证据告诉交警,他们会依法认定责任的。没有责任无须赔偿。
5 谢红宝律师 2013-08-02 10:43
你好,首先报警,由交警划分责任,其次,受伤者住院治疗3个月后,进行伤残评定。根据上述条件可以就赔偿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3-08-02 11:05
由交警依法认定事故责任,按照事故责任赔偿。
7 张 静律师 2013-08-02 11:12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8 李芬团队律师 2013-08-02 11:33
你好,报警处理。责任由交警部门依据现场情况作出事故认定书确定。
9 陈爱洲律师 2013-08-02 13:11
你好,建议先报警,由交警部门划分事故责任。
10 中华金牌大律师廖锋律师 2013-08-05 22:18
可以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