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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纠纷
民事纠纷 请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9)11号第二十条第一款的 规定:房屋在出租前已设立抵押权,因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发生所有变动的,可以击破租赁合同。现请问律师是否有其条例?那么承租方的利益将受到损害,本人该怎么办??
2010-08-19 17:32 iLH5744(广西-南宁)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23 13:05
你好,承租方利益受到损害可以要求出租房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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