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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轮电动车非主动带人 发生意外 致被带人小腿骨折
三轮电动车非主动带人 发生意外 致被带人小腿骨折 老爸回家中途遇同村人范某,要求坐我老爸三轮电动车,出于好心同意其上车,在转弯路口发生意外致范某小脚骨折,现已经花费治疗费2万余元,(发生事故时无报警,去医院也没说被带所伤,称自己不小心摔伤,这样做有部分医药费报销)。。现范某家人来我家讨医药费除去报销费用还有1.3万余元,让我家全出。。本人家境也富裕希望各位大状帮我出出主意。。。在此谢过大家
2013-08-01 10:18 363589……(浙江)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国平律师  电话:13867474141  2013-08-01 12:31
你方有责任进行赔偿,金额谈不拢可以走法律途径
2 110网律师  2013-08-01 10:29
人身损害案件可以获得以下赔偿: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器具费、物损费、鉴定费、律师费等
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以三期鉴定结论为准
伤残等级事宜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由交警队认定,且以交警队认定的责任认定书为准,如对结果不满可以再3天内申请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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