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意外车祸,造成脚趾骨折,关于费用赔偿等问题? 在2013.7.7 因万某倒车忽视行车安全,导致我爸爸脚趾骨折,事故认定万某负全部责任,当天万某送我爸爸去医院看病的时候交了2000元给医院,现在过了几天了,医院人员通知我们要交费了,我打电话给万某,他就不愿意拿钱来,说有什么事你跟我的车的保险公司说,我该怎么做才好?
2013-07-11 18:06 zhufen……(广东-广州)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3年07月11日 18时11分
发生交通事故先由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分清责任。如果比较严重,建议起诉并申请法院查封肇事车辆,否则时间到了车辆就放了!如果构成人身损害或者伤残的建议先去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等级鉴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12万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各自的责任大小来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及时将肇事方、保险公司起诉索赔。 我的补充: 2013-07-11 18:13
先垫付保留好相关票据!
2 孙新律师 2013-07-11 18:08
你可以先行垫付费用后要求其保险公司报销!
3 欧学文律师 2013-07-11 21:02
这种情况一般只有起诉对方了
4 110网律师 2013-07-11 22:02
起诉对方和其保险公司,胜算大,现在就是保留好相关票据。
5 刘振海律师 2013-07-11 22:06
起诉责任方及保险公司索赔. 交强险先赔部分.不足部分由责任双方按比例承担,可由商业保险理赔
6 110网律师 2013-07-11 22:44
保留好医院的病历、收费单据等所有资料,可以先自行垫付费用,再要求对方司机、车主、保险公司支付,协商不成,建议到法院起诉。
7 陈贤良律师 2013-07-12 21:18
治疗结束后起诉对方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