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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款已交清并已入住,未过户,卖房人翻悔
买房款已交清并已入住,未过户,卖房人翻悔 该房为企业房改房,只有企业核发的住房登记卡。登记卡记载产权人为:甲,性质为:个人产权。2002年经信息部甲将该房卖给乙并达成协议,房款全付后甲将房及其相关手续交给乙,乙入住至今。现乙提出过户,甲认为卖的亏了而毁约不予过户。请问:乙欲诉之法院要求过户,能否胜诉?依据何在?
2010-08-19 08:50 ezj4573(内蒙古-包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9 08:57
房改房5年后可以进入市场交易,如果单位没有保留部分产权,那这种交易就是合法的,而且甲具有完全产权,因此,他有权进行处分,所以说甲的出售行为有效。至于说过户之诉,该房屋一直没有办理房产证,是否存在手续瑕疵无法等级不明?所以是否能够胜诉不好判断!
2 贾金勇律师  2010-08-19 09:01
可以胜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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