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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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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如果原告(非军人)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那去哪个法院起诉?
谢谢!
2013-07-29 14:18 qingha……(上海-宝山区) 已有 13 位律师回答
1 余龙律师  电话:13675829174  2013年07月29日 14时22分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2 蒋艳超律师  电话:13720286680  2013-07-29 15:11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3-07-29 21:48
由经常居住地法院诉讼
4 110网律师  2013-07-29 14:23
经常居住地所在地法院管辖
5 王晔律师  2013-07-29 14:25
可到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6 110网律师  2013-07-29 14:26
经常居住地
7 110网律师  2013-07-29 14:26
都可以
8 孙新律师  2013-07-29 14:27
你好,诉讼地:诉讼需要到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一年以上的法院,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时效:一般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9 朱晓栋律师  2013-07-29 14:36
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满一年的地方法院都可以起诉
10 110网律师  2013-07-29 14:37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非文职军人”,是指文职干部以外的现役军人,即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警)官、士兵和具有军籍的学员。这里的“住所地”,根据《意见》第4条规定,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这个问题,我建议直接就在你的户籍所在地起诉离婚,法院会受理的。
11 陈晓云律师  2013-07-29 16:53
经常居住地
12 张向锋律师  2013-07-29 17:21
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3 代雨庭律师  2013-07-29 22:18
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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