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离婚协议中房产过户等问题 请问有否时效?是多久?是以违约还是离婚协议签订日起计算?起诉者是受益人还是协议的一方?是向房产所在地区还是以离婚协议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谢谢!
2013-07-28 14:51 华生006(北京)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怀向阳律师 电话:19910392893 2013年07月29日 00时17分
你办理离婚是在民政部门办的,如果对方不履行离婚协议的内容,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诉讼时效为二年。法院裁判后,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以在一年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应当由你起诉。
2 陈晓云律师 2013-07-28 15:04
1、是否已向民政局登记离婚。
2、已经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关于房产过户约定有效。
3、如房产过户不涉及赠与的,或虽涉及赠与但已经公证的,都可以去法院要求按协议履行。
2、已经登记离婚的,离婚协议关于房产过户约定有效。
3、如房产过户不涉及赠与的,或虽涉及赠与但已经公证的,都可以去法院要求按协议履行。
3 孙新律师 2013-07-28 15:18
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是有效的,双方需要按照离婚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一方拒绝履行该协议时,另一方可以向对方住所地的法院起诉,要求按照离婚协议履行过户手续
4 赵江涛律师 2013-07-28 15:46
您好: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
仅此无法准确判断。
要看具体案情决定;
仅此无法准确判断。
5 谷友军律师 2013-07-28 16:19
由你起诉。
6 孙新律师 2013-07-29 12:10
你好!可以由你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起诉一般是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