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后债务问题请教 2012年1月夫妻双方购置新房,男方借女方家长14万,没有借条,口头说是要还。房产证写夫妻两人名字,现男方单方面提出离婚,女方有权要求男方偿还借款吗?如果有,偿还多少?需要怎样举证?
2013-07-23 17:34 李雨微(江苏-南京)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23 17:40
您好!如果这14万元是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那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2 110网律师 2013-07-23 17:40
你好,如果你不能证明是借款关系,只能视为你父母对你们夫妻双方的赠与。你可以要求分割房产。
3 刘海琴律师 2013-07-23 17:46
收集证据,女方家长有权起诉男方,偿还本金及利息。人证,录音等证据。
4 孙新律师 2013-07-23 17:51
14万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5 戴雅静律师 2013-07-23 18:04
您好,如果这14万元是男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借,那应当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都有清偿义务;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配。
6 110网律师 2013-07-23 18:17
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当初是借款,一般认定为赠与,
7 王一流律师 2013-07-24 08:48
没有借条应视为赠与,不存在偿还问题
8 110网律师 2013-07-24 10:45
您好!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14万是借款,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14万是借款,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9 路恒飞律师 2013-07-24 19:02
委托律师处理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