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承租权问题 老太爷过世,家里2个儿子。老太太准备把房子分给大儿子,回来剩下的先进分给二儿子。但是房子是公产房,如果老太太写遗嘱此公产房承租权分给大儿子,现金分给二儿子,这样的遗嘱是否收到法律保护?如果没有保护或者有争议的话,老太太如何写才能有法律保护呢,让大儿子先过户,然后遗嘱只写现金给二儿子?多谢!
2010-08-18 06:04 WKe1012(天津)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10-08-18 10:06
遗嘱无效。
2 陈晓云律师 2010-08-18 06:53
变更承租人应经公房单位同意
3 孙新律师 2010-08-18 09:25
先购得产权后在写遗嘱,遗嘱内容需商榷。
4 滕月辉律师 2010-08-18 10:10
其实可以协商写个协议,进行公证即可。
5 孙新律师 2010-08-18 15:02
公产房不能通过遗嘱处分。
6 易明律师 2010-08-26 09:30
变更承租人应经公房单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