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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您输入问题标题 我爸是一民人民教师上课时间被人打,虽不成轻伤,但也住院十来天,对方一分医药费未给。后我爱人去他家商量医药费之事,当时明只他再家,他却避门不见,我爱人一时之愤踢了一脚门,由于是那种木门,一下门轩就断了,他就进去了,那了药费单给他看,他当面就斯了,后两人发生争吵打斗,后公安局以非法入侵局留我爱人,现改为监视居i住。我想问我爱人最重会被判多重。
2010-08-17 22:16 高蓝(广西)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波律师  电话:13407870203  2010-08-23 21:59
你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建议好好协商解决,关于刑事案件,建议委托律师代为辩护才能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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