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出租方(甲方),请问如何避免因承租方(乙方)逃跑,而变成我也有责任 就是说乙方欠工人工资,但甲方只是出租厂房的.....乙方的经营与甲方无关....但是我听说.......有些企业逃跑了...出租方还得垫付工人的工资........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应出何避免?乙方有营业执照,甲方是不是要拿到乙方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请问这种情况甲方应出何避免?乙方有营业执照,甲方是不是要拿到乙方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
2009-01-16 12:56 futoub……(上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09年01月16日 13时16分
你的担心是多余的,如果你跟乙方只是租赁关系,工人工资的事情就与你无关,你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