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当月,公司不给上社保公积金等,例如,七月份离职,公司不给上七月份社保。 我是在7月15离职的,然后新公司是7月24日入职,结果原单位没给上保险,说已经减员了,没法给上,新公司说,入职超过了7月20号,也没法给上,但限于北京的购房政策,社保还必须是连续交的,请问一下,我能否通过法律要求原公司给我交劳动保险?
2013-07-25 16:19 taizi3……(北京-海淀区)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电话:13910051865 2013年07月25日 17时00分
你已经离职原单位不能帮你上保险的,你还可以要求单位将单位应该为你缴纳的社保补偿给你。不管你工资结了没,要是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一般原单位就没法再交了,但是可以获得补偿。
现在的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义务,他们说的入职超过7月20号不是不能缴纳的理由,不交的构成违法。
对于以上两个单位的情形,你可以与他们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现在的单位应当为你缴纳社保,这是单位的义务,他们说的入职超过7月20号不是不能缴纳的理由,不交的构成违法。
对于以上两个单位的情形,你可以与他们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3-07-25 15:48
交劳动保险
3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3-07-25 16:25
离职之后单位是不交的
4 孙新律师 2013-07-25 15:43
如果你与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单位没有义务给你缴纳。
具体可以与单位沟通一下。
具体可以与单位沟通一下。
5 李建成律师 2013-07-25 15:45
单位没有义务给你缴纳。
6 杨振中律师 2013-07-25 15:52
建议您与原用人单位协商一下。
7 赵亮律师 2013-07-25 16:22
保险应当以实际收入为基准缴纳.用人单位应当在员工入职日开始为员工缴纳全部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五项。不缴纳保险或不足额缴纳保险属于违法行为, 你可以要求单位补缴或作相应经济补偿。否则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我的补充: 2013-07-25 16:22
需要说明的是,如果单位没有缴纳保险未超过1年的,那么员工可以要求补缴;未缴纳保险超过1年的社保局就无法办理补缴了,员工只能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经济补偿。
如果是单纯的保险纠纷劳动仲裁不受理,员工只能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保险应当由单位和个人按照比例共同缴纳,以个人实际工资基数按照以下比例缴纳,可供参考:
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全部划入统筹基金),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5%,个人0.2%;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我的补充: 2013-07-25 16:22
如果你是北京户口,那么公积金缴纳具有强制性,单位不缴纳属于违法行为,你可以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如果你不是北京户口,公积金属于单位福利,可以不缴纳,不具有强制性。
当然,如果你是外企工作的中方职工,那么单位必须为你缴纳公积金,具体请参看《关于印发北京市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北京市人民政府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8 110网律师 2013-07-25 16:25
你好,需要上社保,你可以要求补缴。
9 李同红律师 2013-07-25 16:31
你好,单位没有义务缴纳的。
10 赵江涛律师 2013-07-25 16:48
单位没有义务给你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