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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面店的租期未到,但产权人的使用权到了应该怎么办
门面店的租期未到,但产权人的使用权到了应该怎么办 本人在城关租了一个门面店,合同的租期是到2010年的10月30日,而租给我的房东的使用权是到7月30号,而房子的拥有权是城关镇镇政府的,而镇政府将于8月20日进行承包拍买,问:本人于之前的房东所签的合同是否有效。从8月9月10月的租金应该给谁,而现在的房东是不可能再是以后的承包人了,目前原房东想要我们这一个季度的租金。怎么办。可回电告知:13489983957,急。。谢谢。。
2010-08-16 16:56 ldduxe……(福建-厦门)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年08月16日 17时33分
超过部分无效,可以拒交租金,直接交新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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