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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农民工的8岁男孩在浙江乐清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什么标准?
湖北农民工的8岁男孩在浙江乐清交通事故中死亡赔偿金什么标准? 2010年7月15日,湖北省农民工的8岁男孩在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林宅村交通事故中死亡,经乐清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出交通事故认定,司机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孩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父母系湖北黄冈农村户口,但有在近十年在乐清市柳市镇公司做工、居住,男孩一直也在一起生活,有固定的收入,请问死亡赔偿金用当地城镇居民还是农村居民的计算标准?
2010-08-16 16:26 Ybl5865(浙江-温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08-17 07:13
按照城镇居民标准.
2 李建成律师  2010-08-16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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