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该如何给我赔偿? 我现在怀孕,因为上次6月底公司裁员,要给大家工龄赔偿并让大家签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公司自拟的);当时公司情况非常不好,而且又是外国老板,不在中国的,所以我也就拿了正常的赔偿(工龄部分,一年一个月),并在公司拟订的那个协议上签了字(签字日期6.29日)。在签字后我还继续在这里工作到现在,昨天经理通知我说让我走,并且说不用给我任何赔偿,我想问1)虽然之前的劳动关系解除了,现在也没签合同,但我又继续工作超过1个月了,是否可以认定为自动续约 ?2)按照82条规定,单位不和我签合同,是否要支付我2倍工资3)如果要辞退我,我在三期内,现在要怎么给我赔偿?谢谢!
2010-08-16 09:50 SGM3636(广东-东莞)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6 10:44
你已经在这里工作1个月了 是为新的劳动关系,超过一个月没签劳动合同,以后的月工资是要双倍。三期内是不能辞退你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