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民事法律咨询
年薪制职工的年休假
年薪制职工的年休假 我是企业的一名副总,几年前已实行年薪制工资。平时发年薪的70%,年底发30%去年企业未安排我休年休假,今年我提出去年的年休假补偿,老板说实行年薪制的管理人员,年终发放的工资中已包含年休假补偿。我认为国家在没有实行年休假时我工资就已这么多,现在说年休假补偿已包含在年薪中,岂不是降低了我的工资?况且有的管理人员已休过年休假,而年终兑现的工资又没有少,请问我的说法对不对?
2010-08-16 09:08 LSy8783(江苏-无锡)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08-16 09:28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还有你年终兑现的工资的缺失部分,你可以向劳动行政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但是你需要考虑由此带来的不利后果。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