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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冕宁县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凉山州冕宁县农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在冕宁漫水湾小汽车与无架照,行车证,保险的摩托相撞.致一人右手大指拇骨折,一人外伤.现请问:除在医院产生的医疗费,生活费由我负责外,在院期间的护理费按什么标准付,出院时一次性赔付的项目和标准是多少?谢谢.
2010-08-16 08:42 dFN4910(北京)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08-16 08:57
应该由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以先行垫付.具体赔偿数额与律师电话联系.
2 孙新律师  2010-08-16 09:01
根据最高法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根据第二十一条:你所说的护理费是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如果没有对对方造成伤残,您仅需要就上述各项费用予以赔偿。
经过鉴定机构鉴定造成伤残的,您还应当赔偿伤残补助金,具体标准还可以参照上述司法解释的条文和当地地方标准来确定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3 孙新律师  2010-08-16 09:05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护理费一般没什么标准,可按实际支出支付。
4 赵江涛律师  2010-08-16 09:22
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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