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工程建筑法律咨询
外资企业 上海办公室 清算 赔偿问题---追问2
外资企业 上海办公室 清算 赔偿问题---追问2 \
我是一家外资企业上海办公室的员工.近期上海办公室要清算,我在此公司的服务年限为2年多(2年5个月).

公司提前1个月通知我。我的赔偿金是N(2.5个月工资)

九月份上海办公司关闭。
但是公司希望继续让我为其工作。可以在家工作。
每个月从国外付美金给我
不给我交社保等.
那么我2.5个月的赔偿还有吗?
2013-07-19 10:24 sherry……(上海)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年07月19日 10时44分
1、2.5个月的补偿金应当享有;
2、虽然你后面继续为这家公司提供服务,但你们的关系已经不是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所以结束之前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依然有权享有
2 孙新律师  2013-07-19 10:28
这个可以有!
3 110网律师  2013-07-19 10:40
可以有
4 110网律师  2013-07-19 10:43
公司关闭,劳动关系终止,公司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
相关法律问题